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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環芳烴檢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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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環芳烴(PAH)是一系列分子中含有兩個或多個芳香環的有機化合物,多數具有致癌性和基因毒性。
多環芳烴主要是由有機材料如木材、油、動物油脂等的不完全燃燒過程形成。多環芳烴難溶於水,不易蒸發,不易降解,吸收在如汽車尾氣、煤炭和石油燃燒所產生的煙氣中的有機顆粒物。
一方面,食品中的多環芳烴來自於大氣、土壤和地面水。如果多環芳烴吸附於某些顆粒上,進入地面水中,這些顆粒懸浮在水中,最終轉移至淡水和海洋沈積物中,至此多環芳烴釋放出來,形成大面積的水源汙染。另外,濾食性蚌類如貽貝和牡蠣也會積聚被多環芳烴汙染的顆粒。
谷物中多環芳烴的汙染主要來自於地域和附近環境的排放源的影響。一些食品加工過程如煙熏、烘幹、燒烤、煎炸也會產生多環芳烴。植物油中的多環芳烴是由於植物種子在幹燥過程中與煙氣接觸,導致汙染。
2006年12月19日發布實施的歐盟法規1881/2006/EC將苯並芘作為多環芳烴的指示成分,規定了不同類型食品中苯並芘的最大殘留限量 。
根據食品科學委員會的規定,有15種多環芳烴具有致癌作用,歐盟法規2005/108/EC列出了這15種物質。而且在該法規中建議對使用苯並芘作為多環芳烴的指示成分進行進一步的研究。因此在2008年,歐洲食品安全局針對食物鏈中的汙染物發表了科學觀點,建議使用四種多環芳烴(芘,二萘嵌苯,屈和苯並蒽)代替苯並芘作為多環芳烴的指示成分。
另外,歐盟法規2065/2003/EC還規定了煙熏香料中苯並芘和苯並(a)蒽的最大殘留限量標準。
1980年美國環保署列出了16種多環芳烴的同類化合物,作為環境監測的主要組分,稱為美國環保署-多環芳烴。
苯並芘是公認的強致癌性汙染物。苯並芘含量超過最大殘留限量的食品不符合歐盟法規,禁止在歐盟市場售賣。食品中苯並芘和其他多環芳烴的含量必須進行定期檢測,以確保食品質量得到保證。
歐陸分析能夠根據歐盟法規1881/2006/EC進行苯並芘的檢測,同時還可以通過色譜法檢測出歐盟法規2005/108/EC中規定的所有多環芳烴物質。而且,歐陸分析還可以提供歐洲食品安全局要求的4種多環芳烴物質和13種美國環保署-多環芳烴的檢測服務。
由於歐洲食品安全局對四種多環芳烴發表了科學的建議,因此可以預見對這四種多環芳烴將會制定最大限量標準。歐盟已經計劃在2010年進行法規更新。
我們密切關註科學技術發展,不斷投資開發新的檢測方法,以求持續滿足國內和國際法規的要求。詳細信息請聯系當地辦事處!